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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设立私募基金备案需要的条件及资料

发布日期 :2017-11-23 14:54访问:3次发布IP:59.63.249.13编号:4638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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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设立私募基金备案需要的条件及资料I36--9368--532I刘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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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顾问 刘 涛I36--9368--532I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大望路SOHO现代城2号楼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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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法指出未向基金业协会登记,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使用“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字样或者近似名称进行投资活动。否则,将没收违法所得,基金管理人和相关责任人也将处于一定罚款。据郭卫锋介绍,发改委对PE不具有执法权,因而之前无法对不备案的私募基金进行处罚,但是拥有执法权的证监会可以进行相关行政处罚。此外,《条例》还首次引入了基金管理人诚信系统和合格投资者标准。证监会将私募基金管理人及从业人员诚信信息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并公布重大失信信息;证监会将另行规定合格投资者的具体标准。
 
 
 
一.私募基金公司设立条件:
 
  1.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
 
  2.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基金”等字样。“北京”作为行政区划分允许在商号与行业用语之间使用。
 
  3.基金型:投资基金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5亿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1亿元;5年内注册资本按照公司章
 
      程(合伙协议书)承诺全部到位。”
 
  4.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5.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6.基金型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股权投资。
 
二.基金型企业可申请从事上述经营范围以外的其他经营项目,但不得从事下列业务:
 
  (1)、发放贷款;
 
  (2)、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
 
  (3)、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4)、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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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营: 融资租赁。商业保理。投资基金公司,金融服务外包,ab卡摆
 
账,集团公司,工商注册,代理记账,资质审批,保险经纪,保险代理,担保
 
公司,车指标,文物拍卖,私募基金备案, 小额贷,中医研究院,教育科技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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